安财的奖学制度。。。
本帖最后由 天空之城 于 2012-5-29 12:19 编辑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安徽财经大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素质测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学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和计分方法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对学生的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三部分内容,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30%+智育测评成绩×60%+体育测评成绩×10%
(一)德育测评内容和计分方法
德育测评是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等内容的综合考核。
德育测评成绩由德育测评基本分和德育测评奖、扣分两部分组成,其最低分为零分。
计分方法为:
德育测评成绩=德育测评基本分+德育测评奖、扣分
其中:德育测评基本分为80分。德育测评奖、扣分是根据下列条件对照计算后的得分。
1、德育测评奖励分
(1)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全勤者加2分。
(2)积极参加“三学”活动,加1分。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4)积极参加校、院各项竞赛活动(不包括体育竞赛和学科竞赛),每次加0.5分;获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其他奖项加0.5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其他奖项加1分。
(5)校、院、班级学生干部以及校广播台、记者团和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分一、二、三档分别加6分、4分、2分,兼任职务不重复计分。
(6)每次校爱委会卫生检查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宿舍,每人分别加3分、2分、1分,其他奖项加0.5分;每次院卫生检查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宿舍,每人分别加2分、1.5分、1分,其他奖项加0.5,校、院同时检查获奖以最高分计。
(7)检举各种违法违纪者加5分。
(8)受到院级及其以上部门通报表扬者,一次加5~10分(以书面形式提供)。
2、德育测评扣分
(1)经查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德育测评成绩按0分计。
(2)因违纪受到校、院通报批评者减10分,警告减20分,严重警告减30分,记过减40分,留校察看减50分。
(3)私自校外租房居住者减30分。
(4)违规使用电器,每人每次减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减20分。
(5)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减1分。
(6)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经有关部门考核后酌情减1~6分。
(7)在校、院卫生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宿舍,每人每次减3分。
(8)在公共场所举止不文明受到校有关部门批评者每次减5分。
(9)有不诚信行为者每次减5分。
(二)智育测评内容和计分方法
智育测评是对学生各门课程的理论学习和运用文化专业知识的程度、社会实践等内容的综合考核。
智育测评成绩由智育测评基本分和奖、扣分两部分组成。
计分方法为:
智育测评成绩=智育测评基本分+智育测评奖、扣分
其中:智育测评基本分为学生每学年各门考试课成绩平均分。智育测评奖、扣分是根据下列条件对照计算后的得分。
1、智育测评奖励分
(1)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者加5分,二等奖者加3分,三等奖者加2分,其他奖项加1分;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者加10分,二等奖者加7分,三等奖者加5分,其他奖项加3分;在全国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者加20分,二等奖者加15分,三等奖者加10分,其他奖项加5分。
(2)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国家级每篇加10分,省级每篇加5分,发表其他文章每篇加0.5分。
(3)社会实践论文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获省级奖加5分,同一论文重复获奖以最高分计。
2、智育测评扣分
(1)学年结束后,每重修一门必修课减3分。
(2)每旷课一节减0.5分。
(三)体育测评内容和计分方法
体育测评是对学生体育课和参加体育运动比赛等内容的综合考核。
体育测评成绩由体育测评基本分和体育测评奖、扣分两部分组成。
计分方法为:
体育测评成绩=体育测评基本分+体育测评奖、扣分
其中:体育测评基本分为80分。体育测评奖、扣分是根据下列条件对照计算后的得分。
1、体育测评奖励分
(1)体育课及格者加2分。
(2)参加校体委组织的田径运动会,破校记录者加14分,获第一名者加7分,第二名者加5分,第三名者加4分,其他名次加3分,参加者加2分;在省级比赛中,破省记录者加20分,获第一名者加15分,第二名者加12分,第三名者加10分,其他名次加7分,参加者加5分。
(3)参加校、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在校级比赛中,获第一名者加5分,第二名者加4分,第三名者加3分,其他奖项加2分,参加者加1分;在院级比赛中,获第一名者加4分,第二名者加3分,第三名者加2分,其他奖项加1分,参加者加0.5分。
2、体育测评扣分
体育课重修者减3分。
三、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一)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各院具体组织实施,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测评一次。
(二)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政治辅导员担任组长,成员由班干代表和三名以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记录考核资料,对全班学生学年内的德、智、体等方面逐一进行测评,并填写综合素质测评表。
(三)学生干部加分由有关职能部门考核分级后,送交各院作为加分依据。
(四)学生个人加分由学生本人提供有关材料。
(五)各院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组测评意见的基础上,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审核评议。综合素质测评的最终结果要向学生公布,并报学生处,存入本人档案。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安徽财经大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
(一)学习优秀奖
(二)综合素质奖
(三)精神文明奖
(四)社会工作奖
(五)社会实践奖
(六)科研论文奖
(七)文艺活动奖
(八)体育活动奖
(九)突出贡献奖
二、奖学金额度及比例
(一)学习优秀奖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6%比例确定;二等奖,每人每学年6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12%比例确定。
(二)综合素质奖,每人每学年5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10%比例确定。
(三)精神文明奖,每人每学年4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4%比例确定。
(四)社会工作奖,每人每学年4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6%比例确定。
(五)社会实践奖,每人每学年4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2%比例确定。
(六)科研论文奖,每人每学年400元,无人数限制。
(七)文艺活动奖,每人每学年4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4%比例确定。
(八)体育活动奖,每人每学年400元,按班级学生人数的6%比例确定。
(九)突出贡献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一)学习优秀奖:一等奖获得者的学年考试课平均成绩须为班级的前6%,二等奖获得者的考试课平均成绩须为班级的前18%,且无违纪现象和重修课程。
(二)综合素质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为全班的前10%,且无违纪现象和重修课程。
(三)精神文明奖:在社会生活中争做好人好事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勇于检举校内各种违纪行为或德育测评成绩为班级的前4%,且无违纪现象。
(四)社会工作奖:校、院、班级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且无违纪现象和重修课程。
(五)社会实践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六)科研论文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中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七)文艺活动奖:在院以上大型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
(八)体育活动奖:在院以上大型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九)突出贡献奖:在省级以上部门举办的活动中获奖。
四、评选程序
(一)各类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各类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签署意见,学院初审并公示后,报学生处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五、表彰与奖励
(一)各类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按标准奖励。
(二)各类奖学金评选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六、附则
(一)各类奖学金可兼得。
(二)各类奖学金经学生处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三)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如发现弄虚作假,除追回奖学金外,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安徽财经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类别
(一)评选对象
本校有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
(二)三好学生类别
三好学生分为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两类。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习优秀一等奖。
2、获得综合素质奖。
3、获得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文艺活动奖、体育活动奖、精神文明奖、突出贡献奖之一。
4、无重修课程和违纪现象。
(二)三好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习优秀奖。
2、获得综合素质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文艺活动奖、体育活动奖、精神文明奖、突出贡献奖之二。
3、无重修课程和违纪现象。
三、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核实,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并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四、表彰和奖励
(一)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由学校授予称号。
(二)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生所在院向其家长通报。 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
(二)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三)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能热心为同学服务。
(四)学习勤奋,钻研精神强,各科平均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
(五)计算机达到省二级,英语过国家四级(研究生过国家六级)。
(六)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身体健康。
(六)本科生至少有1次被评为校“三好标兵”或校“三好学生”,专升本学生至少获得二项以上奖学金,研究生至少要获得一次“优秀研究生”称号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获得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称号多者优先。
三、评选比例
本科生按10%,研究生按15%的比例评选。
四、评选及审批程序
(一)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体应届毕业生中评选。
(二)由学生政治辅导员负责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初评,各院(部)负责初审并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
(三)学生处审核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四)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附则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完备材料,按时完成评审工作。
(二)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从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
(三)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安徽财经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为增强同学们的集体观念和班级凝聚力,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努力创造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团结文明的良好班风,促进安徽财经大学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精神文明建设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时政学习和集体活动。
2、班集体活动有正确和鲜明的目的性。全班同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安徽财经大学学生文明礼仪规范》,讲理想、讲文明、讲奉献、讲责任、讲诚信,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3、全班宿舍卫生整洁,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4、班级规章制度健全,班日志记载完整,学年内无违纪现象。
(二)学习风气
1、全班同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学年课程一次通过率在95%以上。
2、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班级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一学年不少于2次,为同学个性发展提供充分的机会和良好的条件。
(三)文体活动
1、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2、班级文体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次。
(四)学生干部
1、 班团干部能各负其责,以身作则,关心同学,成绩优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 定期组织召开班会、班委会。定期组织党、团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每学年组织主题班会不少于4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文明班级”
1、班级学生因违纪受到处分。
2、班级学生当年课程重修率超过5%。
3、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受到通报批评。
4、班级学生违规使用电器受到通报批评。
5、班级学生私自校外租房居住。
二、评选办法
(一)文明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 指标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5%以内。
(二)参加评选的班级向所在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初评,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文明班级申报表》,报学生处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表彰和奖励
(一)文明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文明班级可参加国家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安徽财经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住宿的管理,维护安徽财经大学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秩序,促使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宿舍成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宿舍成员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团结友爱,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学年考试课平均成绩低年级在75分以上,高年级在80分以上,无重修现象。
(四)宿舍成员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宿舍秩序,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宿舍学年内没有受到校、院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宿舍学生学年内没有受到通报批评和违纪处分。
(五)坚持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室内卫生整洁、布置美观大方,健康向上,宿舍在校、院卫生检查评比中受到表彰。
(六)宿舍成员具有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生活艰苦朴素,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二、评选办法
(一)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指标控制在宿舍总数的15%以内。
(二)学院根据条件提出文明宿舍初评意见,报学生处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三、表彰与奖励
文明宿舍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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